按照《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盘锦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盘委办传发〔2025〕39号)要求,根据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优选,拟推荐盘锦市先进工作者1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9日起,至10月24日止。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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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19日
一、盘锦市先进工作者
李彦霖,女,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作为新时代青年,她时刻牢记自身职责使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检察职责,自觉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初心使命,创造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入职检察院以来,分别在刑事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具备扎实的检察实务根基,办理案件“零瑕疵”,多次参与专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表现优异。
曾多次被评为机关先进个人,两次荣立三等功。2020年被评为全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2024年承办案件获得辽宁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2025年2月,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征文活动中获得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