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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春节期间开展专项检务督察活动

    2024/02/19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规定要求,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在春节期间扎实开展专项督察活动。



    2月10日至17日春节期间,市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关春辉带领检务督察室主任伊敏采取现场督察与电话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全市检察机关6个值班室的安保值班、检风检纪、办案安全、公务用车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全市两级院领导班子能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均在节前明确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带班、查岗制度,严格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排查可能引发火灾、失窃、失密等问题隐患,落实除值班备勤车辆外,其余车辆统一集中停放、管理,并上交所有钥匙统一封存的规定;全体干警严格执行最高检禁酒令,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期间禁止外出拜年、饮酒、走亲访友、购物等要求。



    针对督察情况,市院检务督察室将形成专题督察通报上报市院党组,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并对强化纪律作风监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全市检察机关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