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盘锦地区两级检察院刑事检察队伍建设,规范出庭履职行为,提高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11月2日,盘锦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盘锦地区首例“笑气”案。两级院刑事检察业务骨干组成评议组,两级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人员在兴隆台区法院观摩庭审。
此次观摩评议案件是公开审理的宋某军等9人非法经营案,公诉人为兴隆台区检察院检察官周纯和检察官助理王猛。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不认罪的被告人进行重点讯问,举证条理清晰、详略得当,辩论沉着冷静,释法说理充分,法庭教育深刻,展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取得了较好的出庭指控效果。
庭审结束后,庭审观摩评议会在兴隆台区检察院召开。与会人员对本案的文书制作、讯问技巧、出庭效果等方面进行点评,对庭审整体效果及公诉人出庭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证据出示、临场应变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盘锦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刑检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常态化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充分发挥“现场教学”的优势,以案促学、以评促改,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工作,全面提升公诉人队伍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办案精细、素能过硬的新时代刑事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