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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于未“燃” 公益诉讼助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2023/05/12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的特点成为人们日常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在使用管理上存在着许多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问题,比如从高层住宅私拉电线充电、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等问题,形成严重火灾隐患。

    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牢固树立预防性司法理念,摸排走访辖区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商,督促其积极履职,助推本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守护者。

    区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历时20余天,对全区6个街道30余个小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经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现象大量存在。有的住户从十几层楼上私拉电线,长长的电线从阳台抛出,悬挂在空中,日晒雨淋,没有任何支撑和保护;有的插线板直接悬挂在墙边,极易发生漏电、短路,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有的居民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消防通道,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发生安全事故很难迅速扑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月10日,区院就辖区内部分居民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等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电动车安全监督专项工作座谈会,区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及各有关街道、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此次会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祝美娟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军同志主持。

    会上,分管副检察长介绍了区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员额检察官通过PPT讲解了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的安全隐患、各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及法律依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相关行政机关和街道参会人员也从职能出发,介绍了电动自行车当前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祝美娟副区长对区院此次电动车安全公益诉讼监督专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强调,电动车安全监督管理是今年自上而下省、市、区共同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要全面自查、加强宣传教育、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从根源上解决群众充电难的问题;检察机关要严格履行诉前程序,对于拒不履职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各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要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同时,她还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公益诉讼深刻含义;二是切实凝聚工作合力,及时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三是坚持推进公益诉讼,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张树军检察长表示,下一步,区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我管”促“都管”,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形成工作合力,在整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工作中依法能动履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清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开展自查自纠,避免潜在火灾隐患变成现实危险,共同守护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