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盘锦市公安局城郊分局、兴隆台区司法局召开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联席工作会议。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区司法局及辖区内派出所负责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的情况。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薇同志对《兴隆台区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该《办法》明确了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在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活动中各自的工作职责,细化了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执行刑罚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参会各单位负责同志围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积极表态发言,聚焦问题本因,坦诚交流意见。
参会各单位在会上达成共识:今后的工作中要高度配合,互相理解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站在服务政治大局的高度规范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