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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五大举措治理大气污染

    2016/04/11

        今年,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五大举措,全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进建城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今年计划完成淘汰建城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72台。推动20吨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大力实施工业提标改造工程。今年石化、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80%。2016年华润盘锦热电厂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气标准;到2017年华锦集团、长春化工等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气标准。

        加快实施绿色交通工程。实行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城市核心区域禁行黄标车,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查处违规黄标车。严格机动车登记年检,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完成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淘汰工作,全市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实施道路遥感监测,对尾气超标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狠抓城市全覆盖工程。全面控制扬尘污染。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大型煤堆、料堆、道路、渣土运输车辆的扬尘监管,综合整治城市扬尘。2016年,建城区主要建筑工地要安装视频监控,施工场地确保达到现场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六个100%”要求,渣土、砂石物料等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措施,坚决杜绝沿途抛洒滴漏和带泥上路,对容易造成扬尘的物料堆场建设封闭式储存设施。在城区街道实行机械化洗扫作业方式,增加道路保洁和洒水频次,建成区机械化湿式清扫率达到85%以上。

        抓实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全面落实《盘锦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把责任落实到县区、乡镇、村屯。2016年起,全市机械化收割不留高茬,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发现秸秆焚烧问题综合执法查处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