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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学·榜样】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初心如磐践使命 勇于担当铸忠诚

    2024/02/29

    近日,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对2023年立功人员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加强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激励全体检察人员见贤思齐、创先争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以饱满精神状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特开设【检学·榜样】专栏,陆续对全市检察先进事迹报告进行展播,敬请关注。



    市院第一检察部立足刑事检察业务,始终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坚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忠诚、担当、尽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如我在诉”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


    从政治上看,筑牢“忠诚”底色

    市院第一检部始终将讲政治、顾大局融入检察履职全方面、全过程,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知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增强政治本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群众意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格落实中央及最高检关于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工作部署,指导兴隆区院提前介入市公安局承办的省公安厅指定管辖的某涉恶案件,指定一名检察官全程跟踪侦查机关取证情况,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落实,达到打击犯罪的效果。成立专案组介入“20230115盘锦浩业化工重大责任事故案”侦查,通过听取案情介绍、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研判,共同商讨侦查方向,先后向侦查机关出具建议补证提纲11份,涉40余项内容,侦查机关均采纳并补充完善有关证据。指导盘山县院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民”本色

    通过依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强化两项监督,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效果,为平安盘锦建设贡献检察力量。2023年盘锦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20件,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诉12人,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监督撤案10件,决不让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认真落实“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具体工作要求,在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将刑事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嵌入办案全过程,多措并举用足用好酌定不起诉,对17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从严从快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加大打击力度,2023年共批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4件21人,起诉18件26人。一体强化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具温度的检察产品,司法公信力持续提高。

    能动履职,体现“担当”亮色

    积极落实“四、七、八号检察建议”,与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寄递安全监管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以文件形式规范寄递安全监管,畅通协作配合。会同公安机关在高考前夕对市高中、辽油一高、盘山县高级中学考点周边的加油站进行走访和督导,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有效杜绝安全隐患,为参加高考的莘莘学子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考试环境。和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兴隆台区多条主街区,现场摸排雨污窨井盖和井篦子,并对辖区内窨井盖的分布设置、日常管理、隐患排查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窨井盖,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融合履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地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儿童食品安全、儿童文化用品安全、KTV监管、宾馆日租房管理、汽车租赁监管等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