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根据盘锦市检察院党组“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狠抓业务培训”要求,市院第四检察部在兴隆台区检察院二楼会议室开展本年度第二次传导式培训,共同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业务师资培训班培训课程《行政处罚的规范性问题——以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问题为例》。会议由市院人事科科长、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侯广秀主持,市院民事、行政检察人员、部分基层院分管院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盘山县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慧心主讲。王慧心同志就自身参加最高检行政检察业务师资培训班的学习经历,结合社会热点与常见问题,重点就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问题进行讲解。对处罚主体、事实与证据、适用依据、处罚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并在过罚相当的问题上进行了详细总结与阐述。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干货满满,受益匪浅。侯广秀同志在总结发言中对王慧心同志的授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提出大家会后要对这次培训的课件反复学习,将所学知识融汇到平时办案中,提高整体办案水平。接下来要参加最高检培训的同志也要以此次培训为参照,认真参加培训,将成果及时与大家分享,提高整个业务条线的履职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