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在这里飞扬
她,是一个普通的80后女孩,阳光热情下有着对未来的憧憬与期待,她曾是站在讲台上传道授业的教师,如今却成为了一名执掌正义之剑,驰骋于事实与法律、邪恶与正义之间的检察官。她是不折不扣的学习标兵。先后在各家报刊上发表多篇文章,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她都能倒背如流。
她是名副其实的办案能手。心细如发,明察秋毫,从事检察工作短短近6年,高效办案500余件,无一错案,并善于开拓创新,办出了不少精品要案。
她,叫张晶,是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2008年,张晶参加了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进入了检察院工作,被分配到侦查监督科工作,这一干就是6年,从最初的装订卷宗、文字校对,报表等工作干起,一步步到学习如何制作审查报告,如何讯问,如何办好一个案子,迅速完成了从一个小小书记员到检察官的转变,这里面的付出也许只有她自己知道,2011年任助理检察员,2013年5月任检察员。
从办理案件开始,张晶就把功夫下在准字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多年来,她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共计5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超期,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2013年6月,公安机关报捕了20余人的高考作弊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及20余人,卷宗更是厚厚的几十本,为了能在规定的办结时间内办结,她不知道多少次踏着满地的月光回家,当时正值她的孩子还在哺乳期,一边是嗷嗷待哺的孩子,一边是复杂的案件,但最终还是圆满的完成了这次任务。
从事侦监工作六年,她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办理案件500余件,先后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专项活动、逮捕案件质量复查工作和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在审查逮捕过程中,追捕犯罪嫌疑人10余人,向侦查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及纠正违法意见若干份,办理了诸如曲桂花、王乃哲、李刚系列诈骗案、农发行违规发放贷款案、高中生张某故意杀人案等一系列媒体关注、疑难复杂、新型刑事犯罪案件,成为院里名副其实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
“法律不外乎人情”。张晶在工作上的“法不容情”,有被当事人怪怨的时候,认为她威严较真,有点不通人情。但是在她身边同事们的眼里,豪情霸气的性格中也具有女性共同的万丈柔情。在审查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时,她会为嫌疑人支离破碎的家庭暗自流泪;在提审误入歧途的迷途少年时,身为人母的她也会为身陷囹圄的失足少年感到惋惜。在看到曾经兵戎相见的嫌疑人和被害人在她的调解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的场景,她也会像个孩子一样“炫耀”着……
2014年6月,她承办了高中生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主管领导考虑到涉及未成年人,建议将这起案件交给张晶办理,张晶了解到张某有抑郁症病史,在提审过程中,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大姐姐的身份和张某进行沟通,使张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并且其在看守所内一直暴怒的情绪得以缓解,因其有自杀倾向,家人也无法监管,不符合取保条件,虽然最终检察机关因张某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批准逮捕了张某,但是其家属对张晶的工作非常满意,张某在律师会见时要求再见见这位和蔼可亲的大姐姐,这起案件的妥当处理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充分认可。
在生活中,一个女检察官,同时也一个母亲、妻子、媳妇。张晶爱着她的工作,同样也深爱着她的家,在两者兼爱的情况下,她选择了超负荷的付出。中午、晚上、周末,办公室里常常可以看见她加班的身影,因为这样,她就可以多挤些时间照顾家庭、陪伴孩子、孝敬老人,与家人其乐融融。
这就是她,一个80后女检察官,用火一般的热情,奋斗在检察事业的这片热土上,展示当代女检察官的真我本色,绽放最绚丽的青春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