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洪杰在兴隆台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2024年工作安排,经大会审议表决,获全票通过。
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当日召开党组会,由王洪杰通报盘锦市兴隆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对2024年全院检察工作落实提出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王洪杰强调,全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兴隆台区“六区六地”建设,为兴隆台区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谱写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