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们的司法救助,救济了我们这个不幸的家庭和可怜的孩子……”命案受害家庭被救助人刘某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几度哽咽连连道谢。
中秋节前夕,盘锦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曲维东带队来到营口盖州市梁屯镇某村司法救助申请人刘某某夫妇家中实地走访慰问,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并送上节日慰问品,帮助“因案致贫”刘某某家庭温暖过中秋节,让其感受党和政府“速递”的关爱。
据悉,这起命案被害人刘某君遇害时年仅33岁,案件发生后,家中失去了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力,留下了年岁已高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使原本幸福的一家人陷入了艰难的困境。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深入被害人家中及所在村委会,与被害人亲属进行沟通,了解家庭生活情况。经过充分的核实调查,快速启动涉命案受害家庭司法救助案件审批程序,为刘某某夫妇申请司法救助金7万元。
“对命案受害家庭因案致贫的救助,既要解燃眉之急,更要想长远之策,刘某某的家庭经济生活今后怎样维持?有没有其他救助渠道予以常态帮扶?”带着这些牵挂,曲维东代检察长现场与当地乡村振兴局、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沟通,会商司法救助和社会化救助衔接工作,做好后续帮扶,叠加救助效应,直至其改变窘迫面貌,重回正轨生活,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对因案致贫的救助,要落实后续回访制度,不定期对被救助家庭开展回访调查,探索建立司法救助档案一案一档,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将司法为民宗旨践行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曲维东代检察长表示。
目前,市检察院共走访命案受害家庭8户,申请司法救助金23万元,给予社会救助3户,涉及民政、教育、残联、人社、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实现了对命案受害家庭成员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社会帮扶等协同救助格局。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秉承“依法办案、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采取“精准救助、多元救助”的方式,以法治温度与人文关怀妥善化解矛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践行检察为民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