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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2021/05/28

    5月27日,盘锦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交流。市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永会主持会议,党组中心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相关部门同志参加学习。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马言同志就《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领学。马言同志以“自觉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为题,从学习贯彻党章必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学习贯彻党章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学习贯彻党章必须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三方面,就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深刻阐述,提出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负其责,遇到难题敢面对,遇到矛盾敢处理,遇到歪风敢“亮剑”,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庆军同志就《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领学。刘庆军同志从《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三个方面,再次着重阐述了《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政法机关主动接受党的绝对领导是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始终抓好学习,通过举办检察综合素能提升班、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全体检察干警主动学习的思想自觉。要始终抓好执行,结合当前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依法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巡查。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忠瑞同志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领学。王忠瑞同志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职能和日常所思所学,就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进行了高度概括,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事故呈现明显减少这一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安全由过去的“要求”转化为现今的“任务”,需要我们特别做好四项工作:一是从认识上加以理解,理解安全生产的多样性、可控性,避免因主观失误造成问题;二是从责任上加以落实,做到建章立制、责任到人;三是从任务上加以明确,做到发现风险点、防范风险点;四是从技术上加以保障,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安全台账。

    张永会同志就会议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对全院全员持续做好政治学习提出要求:希望各支部、各部门、每位检察干警坚持将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重点检察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三个结合”、(学习工作)“两不误”,确保工作的安全性、严谨性和队伍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