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效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2021年4月30日,市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
会议首先由市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齐昌德通报了2021年一季度民事、行政检察主要业务数据情况,详细解读了《辽宁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实际考核指标(试行)》民事、行政检察部分条款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其次,各县(区)院主管检察长汇报了3月份调度会以来民事、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最后,市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永会同志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从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各县(区)院主管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市院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全体干警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市院专职委员付凯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