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市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市院党组中心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党组成员、检察长邴志凯主持会议并发言。
会前,各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认真自学,并结合当前检察宣传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使命,联系个人工作实际,就如何切实增强宣传工作能力本领进行了研讨。
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为宣传思想战线立足新时代、找准新坐标、展现新作为指明了努力方向,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宣传思想工作的政治自觉。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看齐、把准方向,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一是要加强党对检察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树牢阵地意识,积极建好阵地、切实用好阵地、真正管好阵地,为服务中心大局提供思想保证,真正在守正创新中提升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真正吃透《条例》精神,切实把《条例》作为做好宣传工作的根本遵循。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学思用相贯通、知信行相统一,不断提高检察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工作,以高质量的宣传为推动盘锦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同时,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宣传工作局面,强化检察宣传工作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