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实行控申工作首办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年初以来,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12人次,及时化解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办理来信136件,除11件无法联系的匿名件外,均予以答复释疑,无答复不及时而越级上访情形出现。
7月22日,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永会在市检察院接待室,接访了一名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支持民事监督申请决定的闹访申诉人李某某。在将近一个小时的接待过程中,张永会副检察长耐心地倾听了李某某诉求,认真审阅李某某带来的相关材料及证据,针对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说理,并着重对其较为激动的情绪进行了安抚与疏导。听着张永会检察长耐心细致的答疑释惑,李某某渐渐打消了心中的疑虑,对检察机关公正办案的信任感也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增强,情绪逐渐平复。接访结束时,李某某感谢张永会副检察长专门接待,诚恳地表示:“我相信检察长的话,相信检察院一定会依法办事的!”
7月24日,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共同实体性答复了高某某控告信访事项。该信访事项系邴志凯检察长收到来信,经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核实调查后,第一时间答复信访人,向其释法说理,信访人最终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