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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郊地区检察院全面启动对盘锦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2018/12/24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1月8日城郊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国有、副检察长王守柱带领首轮巡回检察组全员与盘锦监狱召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联席会、动员会。会议由副监狱长王长青主持。

    此次会议是城郊院经充分酝酿和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召开的。通过先期与盘锦监狱召开巡回检察务虚会,在本院内部召开巡回检察专题检察委员会和调度会,研究确定了此次与盘锦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联席会、动员会的议题和重点事项,标志着城郊检察院对盘锦监狱首轮巡回检察工作正式启动。

    会上城郊院向盘锦监狱通报了《盘锦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对盘锦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方案》相关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并就首轮巡回检察工作人员组成、巡回检察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等重点事项进行了说明。

    周国有副检察长从开展巡回检察的背景和意义、开展巡回检察的构想与实施、巡回检察的目的和要求三个方面强调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同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努力地实践治本安全观。开展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就是要用巡回检察新的模式让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焕发出新的活力,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促进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落实治本安全观。二是更好地尊重和保障罪犯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检察机关和执行机关对在押人员的人权保护上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要共同维护好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三是要进一步地推动检察改革。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不仅是刑事执行检察改革,更是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敢于实践,勇于担当,善于创新,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协作配合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保障协作制度,为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提供制度保证,实现检察监督工作与刑罚执行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

    监狱纪委书记樊建辉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贯彻工作部署。监狱机关将按照巡回检察部署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自查和配合工作,努力维护监管环境安全稳定。二要自觉接受监督,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强化大局意识,把纪律和责任挺在前面,配合、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好巡回检察工作。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巡回检察质量。盘锦监狱将以此次联席会、动员会为契机加强监狱班子建设和监狱警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此次会议起到了凝心聚力、提振精神作用,督促双方人员迅速进入状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为开展好首轮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