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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之四

    2017/12/11

    12月7日,市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第四次会议,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重要论述进行研讨,并就《中共盘锦市委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进行学习,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晓东主持会议并发言,党组中心组成员、部分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中心组成员分别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等,开展了深入学习与思考,并结合实际作了发言。大家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结了十八大以来党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贯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进到一个崭新高度。同时,大家还就《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及主要特点进行了学习,认为《条例》立足党的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新思想新要求,吸收了统战工作新经验、新成效,研究解决了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原则,明确了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规定,对今后的统战工作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条例》重要意义,切实将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并将《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学习内容,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实质,在把握统战工作着力点上下功夫,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组织党员干部和党外干部认真学习,增强学习实效;要切实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在推进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上下功夫,党组要认真履行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切实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要切实加强对统战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指定与不指定地区的检查等方式,全方位监督各基层院及市院相关部门对于统战工作的落实进度和执行情况,从而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