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院、市政法委关于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院党组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省院和市委政法委精神,注重与当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局、有序推进。
学习教育先行,思想认识到位。市院始终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倡导党组班子带头学、中心组专题学、党员干部广泛学的模式,采取集中学习、座谈交流、领导干部上党课、专题讲座、理论研讨等多种学习方式,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见贤思齐,筑牢思想防线,引导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警惕长存,确保学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突出“真学”把握思想精髓。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线,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以及省、市专题教育动员会上领导讲话以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印发的相关资料等作为必学文件和书目,制定学习计划,原汁原味进行学习,有效防止和避免学习主题不集中,不断增强理想信念教育,补精神之“钙”,确保与中央认识上一致、政治上同心、思想上统一、行动上同步。
组建机构先行,组织领导到位。2月24日,市院迅速召开党组会,及时成立领导机构,为主题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市院决定成立“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邴志凯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晓东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院政治部,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敏兼任。办公室负责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形成了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任务分解先行,安排部署到位。院党组研究制定了《盘锦市检察机关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2月27日,召开全院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结合盘锦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盘锦检察机关“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推进表》,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活动内容及措施,明确各项载体活动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对整个活动实行项目化管理推进。同时,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的广泛影响力,立体式宣传和报道省院和市委关于主题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和会议精神,及时宣传“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