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及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邴志凯主持,党组中心组成员及部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前,党组中心组成员分别开展了认真的自学。学习会上,大家分别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围绕两项重要讲话精神,讲认识、谈体会、话感悟、谈落实。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上的讲话从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阐释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问题,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同时,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是总书记又一次对辽宁振兴发展给予的亲切关怀和重要指导,为辽宁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结合检察院工作实际,全面理解、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为盘锦加快实现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目标作出贡献。一是全力抓好学习,确保学习效果。要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将学习纳入各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学习中去,真正做到有所思考、有所启发;二是要全力抓好结合,统一思想认识。将总书记两次重要讲话与其他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在读懂弄通上下功夫、在把握重大意义上下功夫、在践行上下功夫;三是全力抓好落实,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要落实好改革精神,做好司法改革三类人员的考核工作。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做到“三去一降一补”,即“清理历史积案、清理信访积案、清理自侦案件”“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办案质效”“补齐自身队伍能力”。要以推进转作风的要求,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以“素质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全力落实活动方案,确保持续推进、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