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有效利用电子卷宗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办案监督管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根据市院领导抓紧部署推进落实工作要求,2016年3月1日,由市院案管处岳洪飞处长带队,组织各基层院案管部门人员一行9人去鞍山市院和铁西区院参观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和实地考察,认真学习了作为连续多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市院和先进基层检察院的鞍山市院及铁西区院在电子卷宗制作工作方面经验。主要是:领导快速部署、及时配置安装到位,两级院以严格的要求、高标的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工作部署,其所辖基层院全部完成电子卷宗制作场所,安装监控装置、配备高速扫描仪、专用电脑、自动卷宗装订机、卷宗放置柜等设备任务;专人负责到位,鞍山市院安排4名人员专职负责,铁西区院安排2名人员专职负责,确保受理案件后当日内进行扫描和电子卷宗制作,做到不拖沓、不延迟,在卷宗材料精确制作、准确上传、高速流转;规范制作电子卷宗工作流程到位,律师阅卷终端安装使用工作全面完成,充分发挥了电子卷宗在律师阅卷、公诉部门办案等方面的功效,完善了律师执业依法保障工作。
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我市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应用工作开展情况,两级院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对电子卷宗安装及使用工作推进力度,严格按照高检院及省院工作要求扫描、上传制作个案的电子卷宗,在每月5日前按照省院关于此项工作要求及时向市院报送制作电子卷宗的案件数量、卷宗册数、接待律师电子阅卷次数等相关数据,确保此项工作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