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感谢控申处检察官热心的关怀,谢谢你们对我的帮助……”12月4日上午,某一交通肇事案受害人的妻子吴某某来到盘锦市检察院送上一面印有“情系百姓 急民所急”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受害人吴某某丈夫宋某因交通肇事死亡,案中犯罪嫌疑人系其胞弟,被不起诉,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吴某某本人患糖尿病,两个孩子,一个10岁脑瘫孩子,生活不能自理,另一个大学四年在读。还有72岁的公公需要照料,全家五口人靠低保为生,无其他生活来源,生活难以维系。市检察院在得知吴某某的情况后,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经过调查核实,符合《盘锦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救助范围,经检察长批准,仅用一个月的时间为其申请了30000元司法救助金,并于12月4日将该款送至其手中。
近年来,盘锦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涉及弱势群体和民生问题的涉法涉诉案件,做细、做实涉法涉诉工作,更加注重对刑事案件受害人的人文关怀,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让受害人真切的感受司法的温暖就在身边,充分彰显人性化执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