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普及度和知晓率,营造全民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2023年9月20日,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在文明行为促进日当天来到兴隆台区体育公园开展《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饲养宠物要注意什么”“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怎么做”……在宣传活动中,市检察院的志愿者们通过现场派发《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单和有奖问答等寓教于乐的方式,为现场群众“敲重点”解读《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加深市民群众对《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的认知和了解。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文明行为,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文明健康新风尚。
“文”风而动,有条有“礼”。此次志愿服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教育引导更多市民熟知《条例》、遵守《条例》,让文明理念的观念深入人心。下一步,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大对《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的宣传力度,争当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推动文明行为真正落地生根,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赋能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