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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016/03/21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培养、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根据高检院《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精心谋划,明确目标,确立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战略地位
       (一)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义
        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业务技能的检察人才,稳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实现路径和根本保证,对于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断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开创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二)全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近几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开展人才工程建设,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制度保障人才,使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表现在:一是人才的总量、素质、结构与检察机关面临的形势和承担的任务不能适应;二是人才的评价体系尚未建立,人才的选拔、任用、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三是高层次的领军人才缺乏,业务骨干的成长速度趋缓。这些问题的存在,已成为制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持续发展的“瓶颈”。面对形势新发展、上级新要求、群众新期待,需要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把人才工作放到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提升业务能力,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人才,为盘锦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有鉴于此,研究起草《全
    市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三)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切实做到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制度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
        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人才工作新机制;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思想道德素养、专业素养与检察事业发展的要求、与全市整体检察工作要走在全省前列的要求基本相适应;人才的执法能力明显增强,人才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更加显著。
        1. 人才的结构和分布更加合理。充分发挥不同年龄段检察人员的作用,保持检察人才队伍合理的梯队结构;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的文化专业结构,到2020年,全市检察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要达到100%,业务部门法律专业人才比例要达到95%以上。
        2.业务骨干总量明显增加。根据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着力培养一批熟悉本部门业务和相关专业知识,能独立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检察业务、检察行政、检察技术等各类业务骨干、办案能手。到2020年,全市侦监、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检察业务部门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要占本部门总人数的70—80%,综合部门的重要岗位业务骨干不少于5名。在全省 “十佳”公诉人等各类检察人才评比活动中争取榜上有名;在全省业务技能竞赛中要取得优异成绩。
      3.高层次检察人才占一定比例。到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培养10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业务工作能力,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和承担重要任务的专门型人才,5名既精通法律,又在其他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具备跨专业、跨行业的复合知识结构和复合能力结构的复合型人才,争取培养若干名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本系统、本专业有一定权威和影响的专家型人才。
        二、坚定信念,陶冶情操,确定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方向
        (一)加强政治工作,培育核心价值,夯实政治思想根基
    把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思想道德、组织纪律观念、爱国敬业精神等方面教育融入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继承和弘扬革命传统,自觉把崇高的理想信念与肩负的法律监督使命紧密结合起来,以公正廉洁执法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强文化建设,培养高尚情怀,奠定职业道德基础
        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切实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先进检察文化的引导、教育、凝聚、塑造等作用,使全体检察人员潜移默化地形成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基本准则的自我约束意识,自觉地把工作、生活纳入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知识结构好、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兴趣爱好广泛、思想开放活跃的特点,组织青年干警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建设活动,发挥文联及协会作用,丰富青年干警的精神生活,培养高雅情趣,塑造“明德、尚法、笃行、中和”的检察官新形象。
        (三)加强警示教育,树立自律意识,筑牢检察操守底线
        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巩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思想基础,让廉政教育成为广大检察人员工作生活中一面现实的镜子,一道心灵的过滤网,一种职业道德的清新剂,不断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的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这块宣传教育阵地,使青年干警参与其中,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增强学习和受教育的主动性。
        三、立足实践,加强培训,奠定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根基
        (一)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增强人才队伍培养实效性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这一核心,探索不同人才的不同培养方式,拓宽培养渠道。根据不同岗位对检察人员的能力要求,制定分类培训计划,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大力开展以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正规化分类培训。力争每三年对两级院检察人员进行一次全员轮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坚持训用结合,把培训与使用挂起钩来,增强培训工作实效。
        (二)强化岗位练兵和竞赛,增强人才队伍培养针对性
        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岗位技能训练、竞赛和考核,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边实践边提高。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寓于具体的执法办案中,落实到每个检察人员。注意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岗位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在全市检察系统形成钻研业务、自我提高的良好氛围,初步建成一支法律基础理论和检察业务知识扎实的业务骨干队伍。
        (三)培育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人才队伍培养持久性
        以提高全体检察人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目标,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努力营造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和人人竞争、个个成才的良好氛围。与中国人民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系建立共建关系,依托高校专家学者的资源实现师资力量和信息共享。开发优质网络培训课程、课件,建立远程教学资源库。开设检察专网教育培训专栏、开辟网络学堂、开展网络直播授课。着眼于检察人员掌握信息的需要,采取研讨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模拟教学法和诊断教学法,进一步发挥影像教学的直观作用,用最好的方法、最新的载体向检察人员传授最新的知识。加大读书网络建设,把检察人员集中培训与加强自学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和实际技能培训结合起来,把检察理论阐述和检察实务研究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提高检察人员教育培训成果。
        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促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一)加强检察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着力解决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政治方向、政治纪律、宗旨观念等根本问题,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检察工作、应对复杂局面和公正执法的能力。改善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市院要加大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建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档案,加强管理、考核和监督。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当重任的要求,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加大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
        (二)加强检察业务人才队伍建设
        把检察业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培养一批精通检察业务、善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检察业务专门人才。积极稳妥地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检察人员管理办法、机制,加快推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步伐。探索建立各个业务岗位检察官基本素质标准,逐步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充实到业务部门,不断优化业务部门力量。坚持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市院在办理重大案件时,组织基层院业务骨干参与专案工作,通过实战提高能力。坚持2-3年一次的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评选表彰活动,促进检察业务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把培养人才与发挥人才辐射作用结合起来,组织全市检察业务能手开展检察实务巡讲,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全面实行“以老带新”的办案模式,加强业务后备人才的培养,着力促进全员提高、全面提高。
        (三)加强管理保障人才队伍建设
        注意选拔年轻优秀、高知识层次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检察行政管理人才队伍中来。围绕科学决策和开拓创新能力,构建检察行政人才能力建设的框架,制定不同层次行政人才素质标准。重视加强对检察行政人才的作风培养和能力建设,使其具备与本职位相适应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不断增强检察行政人才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有计划地选送检察技术人员参加相关行业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授课,积极为检察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创造条件,促进他们成长成才。
       (四)加强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
        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检察理论研究骨干队伍,搭建检察理论研究平台,加强对检察工作实践经验的整理、提炼和升华,加强对检察实务以及法律政策的研究,形成较为系统、完整的检察工作理论体系,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强化检察工作的理性思维,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两级院要成立检察人员理论研讨小组或者学科小组,每年选择若干重点课题,给予一定书报费和课题经费,结合检察实践开展理论探索和创新。继续办好《检徽之光》,建立“检察业务论坛”,为检察人员开展理论研究提供平台。市院每两年举办一次优秀理论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对获奖的研究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推荐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
        (五)加强青年干警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青年人才,是实现检察人才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一是建立和完善青年人才培养机制,支持优秀青年干警脱颖而出。通过组织检察系统上下互派干部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有意识地将优秀青年人才放到条件艰苦、任务繁重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和考验。二是紧扣司法改革和新形势下群众诉求等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鼓励青年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大力支持优秀青年干警参加检察工作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检察工作重大问题,使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三是组织青年干警开展“青年检察官大讲堂”,引导青年干警提升语言表达和逻辑思辨能力;组织主题演讲,积极搭建青年干警提升能力、展现才华的平台;充分发挥党支部等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文明岗等文明创建活动,帮助青年干警积淀文化底蕴;倡导健康生活理念,成立乒乓球队、篮球队等,组织检察系统兵乓球比赛、篮球赛等,促进青年干警强健体魄、健康工作。
        五、健全机制,营造氛围,提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良好环境
        (一)建立检察人才绩效评价机制
        构建以业务能力和检察实绩为重点,包含执法观念、职业道德、知识结构、执法能力、工作业绩等要素的检察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岗位、类型检察人才的特点,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对检察领导人才的评价,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检察业务人才的评价,要打破年龄、资历、学历、身份限制,重在业绩和贡献。
        (二)完善检察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制度,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两级院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空缺的,原则上要采取竞争上岗,实行试用期制、任期制等制度。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检察人员的力度,两级院主要内设机构必须配备优秀年轻检察人员担任副职。
        (三)构建检察人才资源管理机制
        建立检察人才库,将符合培养条件、具有发展潜力的检察人员确定为人才培养对象,列入人才库管理,有意识地进行分阶段、分层次培养。各基层院要按本级各类优秀人才总数确定比例向市院人才库推荐入库人选。市院成立检察人才评审小组,按照业务类型分类制定入库人选的评审标准。要采取积极措施,稳定人才队伍,防止检察人才资源流失。充分考虑人才培养的周期和规律,严格控制检察人才调离检察机关,列入市检察院人才库的人选以及基层院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调出检察机关的,必须征得市检察院的同意。
        (四)优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设
        两级院领导在坚持严格管理的同时,要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检察人员,努力在检察机关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完善绩效考评奖惩机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检察人员使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时奖优罚劣。探索新形势下落实奖惩机制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健全检察职业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检察人员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认真执行中组部有关规定,落实检察人员职级待遇。充分理解和体谅检察人员的风险和艰苦,积极协调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切实解决好检察人员的后顾之忧。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效能
        (一)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两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体检察人员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主动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上级机关及地方党委、政府对检察人才教育培训、选拔使用、管理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
        (二)加强对人才的统一管理使用
        成立盘锦市检察机关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邴志凯同志任组长,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晓东同志任副组长,市院党组其他成员及各基层院检察长为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才工作的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市院政治部,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基层院政治处主任为办公室成员。市院政治部和基层院政治处对开展的具体活动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指导,两级院内设机构各部门要协助抓好本部门人才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将人才培养情况作为考核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内容。各处室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加强人才库建设,强化各类人才的信息管理,为制定和完善人才制度、政策提供基础数据,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开发、管理人才资源提供依据。
        (三)加强营造尊重人才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才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扩大他们在检察系统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成才意识。通过全面优化人才工作环境,不断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〇一五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