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6月,盘锦建市。同年8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油田分院开始办公。同年年末,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开始组建。1985年至1987年,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油田分院合署办公,1988年1月1日,开始独立办公。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下辖4个基层检察院和1个派出院,分别为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和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全市两级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294个,工勤编制15个。其中市检察院核定政法专项编制91个、工勤编制5个;基层院和派出院共有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03个、工勤编制10个。市检察院现有检察长1人、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政治部主任1人、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1人、检委会专职委员1人。现有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宣传教育科、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室、检察技术信息科、法警支队、计划财务装备科。
多年来,盘锦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等重点工作,积极服务退养还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等全市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四大检察”监督格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打造“四个过硬”检察队伍,为盘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